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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恶意抢注商标有哪些途径?1、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商标权利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在国内发现他人抢注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可以基于恶意或拥有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提异议。 实践中,大概地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如下: (1)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 (2)律师撰写异议申请理由; (3)客户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提供证据材料; (4)律师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材料; (5)商标局受理并审理; (6)商标局下发异议裁定; (7)代理机构收到裁定书后立即通知客户 需要注意地是,这里面整个流程下来一般需要1年半至2年。 2、已经被注册成功的商标,商标权利人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按照中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权利人想要撤销商标的,就要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3、已经被注册成功的商标,还可以对商标做无效宣告。 在你自己保留有证明抢注商标属恶意注册或是自己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情况下,那么可以直接提出无效申请。比如说,提供与抢注人存在商业往来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等。若是证明抢注的书面证据充分的话,一般就不难撤掉明显恶意抢注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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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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