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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
没有签订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不必都要签订书面合同,只要赠与人实际将财产权利依法转移给受赠人的,赠与就已经成立并生效,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只要已经接受赠与财产的权利的,拥有赠与财产所有权,当然可以处分赠与财产了。
撤销赠与合同
撤销赠与合同,应当在赠与财权权利转移前作出;若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的,即动产已实际交付、不动产已过户,那么赠与人非法定条件无权撤销赠与合同,要回赠与财产。同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非法定条件不能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房屋没有过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财富得到了非常大的增长,相当多人都拥有一套或多套房屋,以致赠送房屋的现象日趋普遍,很多人在拿到房屋赠与合同后,就认为赠与房屋肯定属于自己,便不着急进行房屋过户。
事实上,这种观点是存在非常大法律风险的,即便有房屋赠与合同,但只要房屋未过户,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同时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房屋产权仍然赠与人所有,受赠人无权处分赠与房屋;擅自处分该赠与房屋的涉无权处分他人财物,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受赠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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